第十七章:孟子的微言大义很好用(第1页)
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,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,倒吸一口凉气道: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。 疤痕虽然是旧伤,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,如何会看不出,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,最长不超过三年。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,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: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。 随从走了,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,胖子方正来回踱步,看样子,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。 片刻功夫,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,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。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,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。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,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。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。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:怎么个章程,说句话。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:交给我,放在兵营里,锤炼两年之后,就是一个兵,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。 右手边那个黑脸长须大汉道:看清楚,这是一个关中娃子,不是那些可以随便让你搓弄的罪囚。 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:没有过所,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,不是罪囚都是罪囚。 说罢就朝坐在正中间的方正拱手道:关令,求按照罪囚处理便是,如此,没有后患。 上关令方正呵呵笑道:刘兄,如此说来,你并不怀疑此子唐人的身份是吗 兵曹刘雄来到云初跟前,粗暴的扒拉一下他的头发,又捏开他的嘴巴,最后扒掉他脚上的鞋子,在脚底板上重重的捶击一下,痛的云初差点叫唤出来。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,对方正道:两个旋,白牙齿,平脚板,长安人氏无疑。 长须壶正何远山笑道:既然方正说他一嘴的关中话,关中那么大,如何就肯定他是长安人氏呢 兵曹刘雄道:除长安,万年两县之人多黑齿! 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,不仅仅是何远山,方正两人感到奇怪,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。 头顶两个旋,一嘴白牙齿,以及自己并不明显的平板脚真的就能确定自己是唐人,还可以把范围缩小到长安,万年两县这个神奇 这也太唯心了吧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。 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,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,把他提起来,面对面的怒吼道:怎么,你不相信老子的话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: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,不是变傻了。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,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。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,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,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,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,我就来到了龟兹,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。 你找到了,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,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。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。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。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。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:什么味道,是不是这味 云初双腿用力绞住刘雄的左腿,双手攀住刘雄的肩头,猛地向前一冲,刘雄身体岿然不动,云初身体突然缩起来,双脚攀援而上,踩在刘雄的腰上,身体发力猛地向后挣脱。 原本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的刘雄被突然来临的向前的力道闪了一下,忍不住向前跨走两步,才把这股力气给抵消掉。 不过,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,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。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。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,对方正道:这个崽子我要了,练几年,会是一把好手。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: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。 云初摇摇头道:我的笔坏了,自己造的笔太软,写不好那幅字。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,就在他的身后,有一个芦苇蒲团,一张矮几,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。 云初坐到蒲团上,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,忍不住皱皱眉头。 这一幕也被方正,何远山看在眼里,他们对视一眼,没有作声,继续看云初写字。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,是不是一个读书人,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。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,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,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,所以,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。 由于经常给玄奘研墨,老羊皮研墨的手法更好,还自己总结出来了推磨法跟转圈研磨法。 推磨法只适用于新的墨条,以及长方形砚台,这样可以很好的处理新墨条的边角。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,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。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,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,随着墨汁逐渐出现,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,继续研磨。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,写字,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。 写字查渊源,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,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。 很快,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,他没有立刻动笔,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。 事实上,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,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,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,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。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,或许正在酝酿,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。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,老是掉毛,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,在墨池中润润笔,就提笔写字。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,如今,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。 在方正,何远山,刘雄的注视下,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。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,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,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。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,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,后来,还找了很多的纸张,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。 因此上,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。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,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,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,现在,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,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。 胡说呢,贞观四年,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,草原上,戈壁上,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,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。 何远山道:你要留下他 方正笑道:再看看,时间长了,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,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,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。 如果,发现他心怀不轨,杀了就是! 何远山道:你要小心,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,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,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。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:能写一手好字,遵守所以礼仪的人,又能坏到哪里去呢。放心吧,就算是坏孩子,也有时间教导过来。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,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。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。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:告诉我,你会效忠大唐吗 云初仔细地看着方正那张方正的脸想了一下道:除非你先能证明我是唐人。 如果我是唐人,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,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。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: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呆滞的道:书上说:天子即天之元子,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,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,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。 天为父,所以号皇天,地为母,所以叫后土。因此,凡人皆为天之子。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,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,那么,他们也会效忠我,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。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,称之为相濡以沫,称之为同生共死。 方正皱眉道: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! 云初站起来仰视着高大的方正道:孟子曰: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,得乎天子为诸侯,得乎诸侯为大夫。诸侯危社稷,则变置。牺牲既成,粢盛既洁,祭祖以时,然而早干水溢,则变置社稷。 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,那么,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,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,又有什么区别呢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,在他淳朴的认知中,效忠大唐,就是效忠大唐皇帝。 现在,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。新笔趣阁为你提供最快的唐人的餐桌更新,第十七章:孟子的微言大义很好用免费阅读。